问题 | 工作中受到暴力伤害可认定工伤吗 |
释义 | 看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首先,先要认定什么是暴力伤害下的工伤。暴力伤害工伤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时间界限,一般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之内。第二空间界限,一般限于生产、工作区域之内。第三是职业(业务)界限,一般限于执行职务(业务)而发生的伤害。最后就是判断主观过错界限,即职工本人不具有故意。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确立的一般工伤(即典型意义上的职业伤害),是以工作与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条件的。如果伤害仅仅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中,但不是因工作原因或“因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的,则不属于工伤。在工作中发生的暴力伤害,它有一,工作对暴力事件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导火索”作用,否则暴力不一定会发生;二,伤害与工作之间的联系是间接的,伤害是由于暴力行为直接导致,而不是由工作操作导致的这两个特性。不得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认定要点】 1、“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过失犯罪不影响工伤认定; 2、醉酒标准,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3、受伤职工虽符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但存在第十六条情形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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