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夜市租了一个摊位,交了摊位费,但没有签合同,干了一星期不想干了,能退摊位费吗摊位费吗? |
释义 | 未签订租赁合同但已支付租金,构成事实成立的口头约定。若不想继续租赁可能构成违约。如需退还租金,可与房东协商或通过基层组织调解。若无法解决,可收集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未履行或不符合合同义务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交了租金没签合同有可能不退钱,虽然没签合同,但是口头约定,交了租金,合同已经事实成立了。因此不想租了,可能构成违约。当事人想要回租金的话,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基层组织申请调解,确实没办法解决的,收集有关证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夜市摊位租赁:退费政策及合同要点 根据夜市摊位租赁的退费政策及合同要点,如果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在夜市租了一个摊位并交了摊位费,但在经营了一星期后不想继续,退还摊位费的可能性存在。然而,具体的退费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夜市管理规定而异。建议您与夜市管理方或相关部门联系,了解退费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此外,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未来在租赁摊位时务必与夜市管理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应包括租期、费用、退费政策、违约责任等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仍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夜市管理方的要求进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交了租金且存在口头约定,合同已事实成立。如不想租了,可能构成违约。可与房东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基层组织调解。如无法解决,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注意,具体操作需遵循当地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