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产权变更,即结婚以后买房办理的房产证增加共有人,夫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房产交易中心现场填写《转移登记表》、《增加共有人的变更报告》等,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等约100元,无需缴纳契税等。 婚前产权变更,如果双方为男女朋友、未婚夫妻等,尚不具备法律夫妻关系,或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房产,要进行婚前产权加名,则只能是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转移部分产权,进而增加对方为产权共有人,则需按法规缴纳契税、综合税等相应的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