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有逮人的权利吗 没有,检察院只有批准的权利,具体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要知道检察院是没有逮人的权利,只有批准逮人的权利。具体额执行由公安部门进行逮人,因此大家要知道我国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利是什么,才能对其中的权利有更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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