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一、最高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1、内容: (1)设立公司签的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人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认定为公司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2)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承担合同责任,人民法院应支持; (3)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人民法院应支持; (4)发起人不能以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公司注册有哪些条件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 2、租房: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8、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9、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10、申请领购发票最后就开始营业了。 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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