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要求行为人明知道自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例如单位财务出纳利用自己保管资金的职务,挪用或者借贷公司的资金给自己或他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给单位,或者是数额较大,用该资金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不用超过三个月未还,也构成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