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进行无产权房屋的交易?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通常所说的无产权房屋是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这类房屋不具备进行买卖的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产权房屋不得转让,其中包括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和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分析 通常所说的无产权房屋是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这类房屋不具备进行买卖的条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无产权房屋的定义及其禁止交易情形 无产权房屋是指在房屋所有权上存在争议或者无合法、有效权属证明的房屋,包括非法建筑、无证房、超建房等。这些房屋的所有权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其交易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无产权房屋的买卖、租赁等行为都是被禁止的。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也应当认定无效。 由于无产权房屋存在法律风险,因此建议权利人及时申请确权登记,避免后续纠纷。同时,购房者和租房者也应该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避免因为无法追责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无产权房屋是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这类房屋不具备进行买卖的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产权房屋的买卖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限制,包括不符合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权属有争议以及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等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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