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条件是:1、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与公民的健康权利。2、犯罪主体实施了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