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拘留所跟看守所、监狱不同,拘留所里关的都是轻微违法的人,大家都是普通人,因为犯了一些不是太严重的错误而被关进来,而且拘留最长时间也就15天,所以一般没有什么牢头狱霸,也很少有欺负新人的情况,大家都能够和平相处。 其次,在拘留所里不用干活,人们的生活状态基本上就是吃饭、聊天、睡觉,除了被关在小房间里没有人身自由,其他倒也没有太多的限制。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洗脸刷牙整理内务,7点半吃早饭,8点半静坐15分钟,然后大家可以聊聊天。 到11点半吃中午饭,吃完饭午休,到1点半起床,洗脸刷牙整理内务,然后到5点半又吃晚饭,吃完刷牙洗脸洗澡,到8点再静坐15分钟,9点钟开始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直到拘留期满……有的拘留所每天有放风时间,大家可以到外面晒晒太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而有的则没有,大家要每天都待在房间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