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放弃抚养权子女还需要赡养吗 |
释义 | 民法典中放弃抚养权子女还需要赡养,赡养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身份性权利,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仍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行为才会丧失继承权,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并不在此范围内。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放弃抚养权子女还需要赡养吗 民法典中,放弃抚养权子女还需要赡养。 赡养权是基于父母子女的关系而产生的,是一种身份性权利,不会受到婚姻关系的变化、婚生与否等因素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仍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行为,才应当被剥夺继承权。未尽赡养义务的,并不在上述范围之内。 拓展延伸 抚养权放弃后,是否仍需履行赡养义务? 在民法典中,当一个人放弃抚养权时,是否还需要承担赡养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的放弃并不意味着赡养义务的自动消失。赡养义务是一种法律责任,不仅仅取决于抚养权的行使与否,更关注子女的合理生活需要。尽管放弃抚养权可能减轻了一部分赡养义务,但法律仍要求父母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教育支持等。因此,即使放弃了抚养权,仍需履行赡养义务,确保子女的正常成长和发展。这种安排旨在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照顾和关爱。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放弃抚养权并不意味着赡养义务的消失。赡养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性权利,与婚姻关系无关。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仍享有继承权。尽管放弃抚养权可能减轻部分赡养义务,但父母仍需履行必要的赡养责任,确保子女的正常成长和发展。这一安排旨在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照顾和关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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