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孩子抚养如何进行争取 |
释义 | 离婚女方对孩子抚养权进行争取的方法: 1、提交关于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 2、向法院说明自身身体健康无疾病; 3、出示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 4、突出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健康明显不利; 5、提交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6、表明自己经济较于对方优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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