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风险提示:一般情况下,我们公司法中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的股份是不可以在一年之内进行转让的,如果在一年之内转让的话,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相关律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