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放弃是否意味着亲子关系破裂? |
释义 | 放弃抚养权并不意味着亲子关系断绝。根据《民法典》,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可以协商支付抚养费,如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子女也有权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合理要求。 法律分析 放弃抚养权不意味着亲子关系断绝 父母子女的关系,是不能断绝的。放弃抚养权,只是放弃与子女共同生活,但是对子女应该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拓展延伸 放弃抚养权后,如何维系亲子关系? 放弃抚养权并不意味着亲子关系的断绝,相反,仍然有许多方式可以维系亲子关系。首先,父母可以通过定期的亲子活动来保持联系,例如共同参加庆祝日、生日聚会或是户外活动。此外,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视频通话、社交媒体等,可以随时与子女保持联系,分享彼此的生活点滴。同时,与孩子建立稳定的沟通渠道也非常重要,倾听他们的需求、关心他们的成长,以及提供情感上的支持。最重要的是,放弃抚养权的父母要展示出对孩子的爱和关心,让他们感受到自己仍然是他们的亲人。通过这些努力,即使放弃抚养权,亲子关系依然可以得到维系和加强。 结语 放弃抚养权不意味着亲子关系断绝。父母子女的关系是无法割舍的。虽然放弃抚养权意味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结束,但对子女的抚养费支付仍然是必要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消失。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仍享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费的负担,由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责,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放弃抚养权后,父母仍可通过定期亲子活动、现代科技手段和建立稳定的沟通渠道来维系亲子关系,展示对孩子的爱和关心,使亲子关系得以加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