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可以和子女断绝关系么? |
释义 | 亲生父母不可以和子女断绝血缘关系的。因为该血缘关系是自子女出生时自然产生的,且目前我国没有关于断绝父子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即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断绝的,也不可以自行约定断绝,约定断绝的,约定无效。 一、法律能断绝亲子关系吗 不可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是无效的。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届关系是基于血绦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届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既然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二、如何公证断绝亲属关系 公证不可以公证断绝亲属关系。亲人比如父子之间是血缘关系,从一出生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公证也不能切断血缘关系,而血缘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断绝”一说,公证处不能做这样的公证,即使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但如果涉及到亲属关系产生的抚养或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三、怎样合法脱离父子关系 不能通过合法脱离父子关系。因为这是事实关系,不是可以通过协议、公证这类似的法律行业来解除的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脱离父子关系而消除。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阶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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