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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新办理离婚证需要带什么?
释义
    离婚证补办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应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根据《民法典》规定,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分析
    离婚证补办时,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依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拓展延伸
    离婚证遗失后如何重新办理?
    当离婚证遗失后,重新办理的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构咨询相关程序。填写申请表格时,务必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和婚姻情况。同时,您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办理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接下来,婚姻登记机构将进行审核,并发布重新办理离婚证的公告。一般情况下,公告期为30天。如果没有异议,您将在公告期结束后领取新的离婚证。如果有异议,将会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离婚证遗失时,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将查证确认后,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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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1: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