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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释义
    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之间有财产分割协议的,以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为准,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与子女;
    2、在没有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在婚前或婚内取得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3、原则上双方共同财产平等分割,适当考虑保护妇女和子女的权益。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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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