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胎准生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 1、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人口 2、男方为本地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常住本地的 3、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原则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4、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人口,但在本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二、第一胎准生证如何办理?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三、办理准生证需要哪些资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原件 4、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在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 5、免冠照片各一张 6、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 四、孩子出生后准生证如何补办? 1、在户口所在地或辖区内出具第一胎生育证明 2、携带证明到计生办,由于未办理准生证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计生办会做出相应的处罚。之后,计生办出具相应的补生育证明手续 3、夫妻双方凭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到去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 五、一胎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1、在怀孕后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等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一孩登记手续。 2、街、镇人口计生办核实当事人婚育状况和审核所提交的材料 3、若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即时在《计划生育服务证》上给予生育情况登记由此可见,夫妻双方生育第一胎时,应该在女方怀孕后,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怀孕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申领准生证,当地街道办会审核资料,确认无误后发放准生证。在这种流程下,节省了男方盖章的时间,可以帮助女方尽快的拿到准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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