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解除施工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施工合同,或者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形的,可以解除施工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关于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除要符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外,还必须具备自身的一些特殊要件。一是积极要件,具体包括: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