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决结果是否为劳动仲裁的最终决定? |
释义 | 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有不同的裁决原则。商事仲裁依据《仲裁法》,一裁终局;而劳动仲裁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有些是一局终裁,有些可以再到法院起诉。只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争议以及劳动标准执行方面的争议是一裁终局,其他劳动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例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的,商事仲裁是依据《仲裁法》的,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依据的是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有些是一局终裁,有些是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只有上述两种情况是一裁终局,当事人不能到法院起诉。其余的劳动争议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到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通常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仲裁机构是专门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其裁决结果被视为一种法律决定。一旦裁决作出,双方当事人都应遵守并执行裁决结果。如果一方不服裁决,可以提起上诉或采取其他法律途径进行争议解决。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并非最终决定,双方仍有可能通过法院诉讼等方式继续争议。因此,尽管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裁决结果并非绝对的最终决定,仍存在一定的争议空间。 结语 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通常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仲裁机构是专门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其裁决结果被视为一种法律决定。一旦裁决作出,双方当事人都应遵守并执行裁决结果。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并非最终决定,双方仍有可能通过法院诉讼等方式继续争议。因此,尽管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裁决结果并非绝对的最终决定,仍存在一定的争议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及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三条 【调解方式】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二条 【调解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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