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免除的直接效力为该债务消灭,免除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该部分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但是其免除债务的行为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