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隔辈亲属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隔辈亲属有继承权,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直接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除非老人在世时立遗嘱或者子女先去世,遗产由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位继承。义子无权继承财产,但可通过遗嘱赠与。侄子外甥一般无继承权,但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去世,侄子外甥可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律分析 一、隔辈亲属有继承权吗 法定继承中,隔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遗产有继承权。 但是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直接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不过,在以下情况,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可以取得老人的遗产的。 1、老人在世时立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孙辈。 2、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遗产由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义子有继承权吗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 而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并不包括民间所谓的义子女,所以说义子是无权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当然,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义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侄子外甥有继承权吗 侄子外甥在叔叔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下是可以继承叔叔遗产的,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侄子外甥一般是不能继承叔叔遗产的,侄子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顺序内的继承人。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侄子、外甥,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隔辈亲属在法定继承中具有继承权。虽然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直接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但在某些情况下,如老人立遗嘱或子女先去世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而义子则无权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除非被继承人在遗嘱中赠与。至于侄子外甥,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去世,他们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以上是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得出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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