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 |
释义 |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可协商偿还比例或请求法院判决。个人债务无论离婚与否,配偶不需偿还。婚内债务分为个人婚前债务和婚姻期间以一方名义欠债两种情况,前者原则上由个人偿还,后者原则上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可对抗债权人请求。离婚协议和法律文书对财产分割和债务负担具有约束力,但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夫妻财产适用法定所得共有制。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是否要一起还债 1、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偿还不了的,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离婚后的偿还比例。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但是对于个人债务,则不管有没有离婚,都不需要配偶偿还,配偶也可以拒绝以共同财产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按照我国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 结语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共同财产进行偿还,无法偿还的部分可以协商或请求法院判决。个人债务无论有无离婚,配偶都不需要承担,可以拒绝以共同财产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时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婚内债务的承担根据情况划分,个人婚前债务原则上由债务人承担,但若用于共同生活则为共同债务。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为共同债务,但可举证为个人债务。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对财产分割和债务负担有约束力,但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根据我国立法精神,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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