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月收入的20%-30%进行给付,如果是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提高抚养费支付比例但不得高于50%,按照上述标准计算一年抚养费用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