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不能再分到孩子的钱吗? |
释义 | 离婚前把钱转到孩子一般来说不会分割。夫妻离婚之前,父母任何一方将钱转到孩子名下,如果这笔钱是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另一方也知道并且默认这件事,那么这笔财产在夫妻离婚时是不会参与分割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允许财产准给孩子,那么这笔财产还是要参与离婚分割的。 一、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买的房子,如果这个房子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或者是一方的父母在婚前购买赠与给自己孩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是不进行财产分割的,除非是房子的主人有意自愿将房子在离婚时分割给另一方的。但如果是婚前一方买的房子,但是婚后由双方一起偿还贷款的,那么这个房子在离婚时是要进行财产分割的,具体怎么分应当根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协商,还有就是依据法院的判处。 二、夫妻离婚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的分割方法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婚前购买,也没有其他的约定,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男方个人的,离婚时是不分的; 2、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且在婚内共同挣钱购买,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分割房产的方法具体如下: 1、如果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应当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三、离婚夫妻聘礼算夫妻共同财产 聘礼也就是我们说的彩礼,日常生活中,也多用于订婚时,双方互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结婚的时候赠送对方的钱或物。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2、若在结婚登记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这个是没有争议的,因为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要素,不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这次彩礼钱一般被认定为是对女方的赠予,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办理婚姻登记后赠与,则这笔钱实质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支付彩礼时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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