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乡镇机构改革旨在深化基层综合改革,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根据《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新设乡镇机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党委组成。其中,乡镇人民政府下设综合行政、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和社会事务四大部门。乡镇党委作为决策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推动乡镇全面发展。具体来说,乡镇人民政府下设的四个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的职能任务。综合行政部门承担行政审批、社会事务管理等职责;经济发展部门负责促进产业发展、吸引外资等;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环境治理、市容市貌维护等;社会事务部门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通过职能专责、权责一致的管理模式,实现基层治理职能的有机整合。此外,乡镇机构改革还强化了农村治理体系建设,增强了村级组织自治和规范化,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同时,改革还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了基层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法律依据】: 《农村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综合行政、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和社会事务四个主要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