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往外地生活居住的时间超过一年的,由另一方提请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告诉。 一、上诉离婚是在哪里上诉 1、一般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此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二、离婚到哪里起诉 以下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由其管辖被告提起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本案由原告起诉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