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原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但可以在收购前与债权人协商减少债务金额;原公司破产的,对双方都有利。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为维护收购公司的最大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收购公司的债务可以约定处理。如果发生外债,公司需要承担责任,然后公司按照协议向以前的股东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