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程序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破产清算程序的主旨是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破产清算,包括申请破产、法院受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会议、登记申报债权、拟订分配方案、执行分配方案、清算终结和注销登记。清偿顺序包括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职工权益、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破产清算流程的具体时间根据案情而定,通常需要几个月至一年以上。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在一定期限内裁定是否受理。 法律分析 破产清算程序的步骤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登记申报债权,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清算终结,注销登记。 一、破产清算程序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破产清算程序的步骤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破产清算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其他规定。 三、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流程要多久 企业破产清算要多长时间,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短则需要几个月,长则可能要一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结语 破产清算程序依次包括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债权人会议、登记申报债权、拟订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执行、清算终结和注销登记。破产清算的具体步骤是: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和注销登记。破产清算财产清偿顺序包括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普通破产债权和其他规定顺序清偿。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具体案情而定,可能需要几个月到一年以上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受理期限为十五日,特殊情况可延长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七条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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