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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在贷款房产中将所有权转移至妻子名下?
释义
    房屋转移需先清偿贷款并解除抵押,否则无法转移至他人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转让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等。房屋转让流程包括签订合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持房地产权属证书等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如果有一笔贷款的房屋,想要将其转移至老婆名下,需要先清偿贷款,解除房屋抵押,才能进行过户手续。如果房贷尚未还清,那么该房屋并不完全属于借款人,因此无法将其转移至他人名下,也无法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屋转让有哪些流程
    房屋转让的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结语
    房屋转移需清偿贷款并解除抵押,房贷未还清则无法转移至他人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需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才能转移至他人名下。房屋转让需签订合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并如实申报成交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一十条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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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0: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