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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质押融资操作流程
释义
    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
    (2)在公司章程中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
    (3)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4)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
    2、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
    3、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
    4、将该股权已经质押,不能再转让和重复质押股权,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一、股权质押合同到期后股东变更吗
    股权质押到期后,如果没有行使质权的,不需要变更股东。如果通过拍卖、变卖股权实现债权的,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公司可以质押股权吗?
    公司可以质押股权,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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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9: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