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年最新厦门落户条件 |
释义 | 厦门落户最新政策2022:优化部分落户政策 (1) 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2) 在现有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_荣誉称号落户我市的基础上,增加获得区委、区政府授予的区级_劳动模范”及_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3) 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上述人员 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4) 经组织、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录用、招调的各类人才,或经工信、科技、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5)优化投靠落户,取消在厦落户年限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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