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时,买房所购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为在该房屋上要么有法院查封,或者是该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对于存在法院查封的情形,买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对于设定了抵押权的房子;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出卖此种房屋所引发的纠纷存在争议;因此,如果要出卖此类房屋,应当告知抵押权人与受让人,尽到告知义务,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或者是提前清偿或受让人代为清偿,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