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议离婚女方户口可按照如下方式处理:迁回原籍、单独立户。即一般情况下,因离婚而立户的,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因离婚需要迁回原籍的,可以先向原籍地申请户籍迁入,再前往现户籍地申请户籍注销,返回原籍地申请户籍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