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丧偶再婚需要的手续有:
 1、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本人配偶死亡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丧偶再婚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提供死亡一方注销户口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丧偶再婚登记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  第一、二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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