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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补助金领取方法
释义
    领失业补偿金的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出具劳动者离职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凭借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综上所述,先让单位到社保中心办理失业手续,办好后,社保中心会出具“失业登记通知单”,然后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部门具体办理。领取失业金期间,每月要按规定日期到街道社保部门“报到”,连续2个月不签字者,被视为已经找到工作,不继续发放失业金。多数地区的失业金会直接打到个人银行账户上,不在社保部门领取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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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3: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