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卖茅台酒犯法。 国家对酒类生产、经营都有严格的管理,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即可凭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到商务局办理酒类许可证和备案登记证。酒类销售企业未办理酒类销售许可或进行备案的经营者,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已建立完善的并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溯源制度的酒类经营者,经商务部认可,可以使用自行制定的单据。 【法律依据】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第七条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 (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 1、 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 2、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