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起诉都要带什么材料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一)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二)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三)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四)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二、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十)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十一)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十二)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十三)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十四)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十五)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诉讼离婚的上诉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