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权无效宣告是指为了撤销商标权而提出的一种诉讼程序。一般来说,商标权无效宣告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商标注册不符合法定条件; 2.商标注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商标注册者恶意注册非本人享有的商标; 4.商标注册是为了妨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1.《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商标的注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和规定的要求。 2.《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和规定的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予以撤销。 3.《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恶意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在本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并注册同一类似商品的,受到侵权人的投诉,可以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注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他人得到的有关他权利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