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险一金是否需要与婚姻状况相适应? |
释义 |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分析 办理五险一金时,不会查婚姻状况。根据相关法律,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拓展延伸 婚姻状况对五险一金缴纳是否有影响? 婚姻状况对五险一金缴纳确实有一定影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状况会对职工的五险一金缴纳产生一些差异。具体而言,对于已婚职工,其配偶也可以享受相关福利,例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而未婚职工则无法享受此类福利。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离婚、丧偶等,也会对五险一金缴纳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根据个人的婚姻状况,职工可能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申报,以确保五险一金的缴纳符合法律要求。总的来说,婚姻状况对五险一金缴纳有一定影响,职工应在了解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的申报和缴纳。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状况对五险一金缴纳有一定影响。已婚职工的配偶可以享受相关福利,而未婚职工则无法享受。离婚、丧偶等特殊情况也会对缴纳产生影响。职工应了解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申报和缴纳,以确保符合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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