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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
释义
    【消费维权】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 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对于商品、服务经营者的那些侵害不特定的消费者群体的利益,明显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不法经营行为,法律授权个人、社会组织或国家专门机关为维护消费者公众利益而对其进行司法追诉的制度。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是对传统诉讼理论进行理念更新和突破的新型诉讼方式,与传统的普通消费侵权诉讼相比具有显著特征: 在诉讼目的方面,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不特定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消费者公益诉讼的被诉者行为侵害的是社会性的正常商业秩序和消费者的公众利益,一般并不直接损害原告私人利益,在单纯私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只需要用传统的诉讼手段即可处理,这是消费者公益诉讼不同于过去传统诉讼的本质所在。 在诉讼主体方面,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原告应具有广泛性,公益诉讼的原告可以是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参与诉讼的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此情形下,起诉资格的实质问题是“申请人是否能表明一些实质性的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而不在于是否涉及他的个人利益或权利”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同“唯有法律上有直接利害,才有资格提起诉讼”的传统诉讼制度相比不断放宽了原告起诉资格的限制,而使越来越多的公民个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司法力量维护消费者公众利益的渠道愈加畅通。 再次,在诉讼功能方面,与传统私益诉讼相比,消费者公益诉讼具有明显的预防性,公益诉讼的前提及最终裁决并不一定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有社会公益侵害的潜在可能,即可提起诉讼,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有效的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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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