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逃避查验或者卫生处理的。 2、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在入境检疫以及必要的卫生处理完毕之后,擅自上下人员,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的。 3、入境、出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物品的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未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检疫,逃避检疫的;入境、出境的旅客、员工个人携带或托运的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行李或物品未经查验而擅自携带、托运入境、出境的。 4、未经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擅自排放压舱水,移下垃圾、污物等控制的物品的。 5、未经检疫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和人员,擅自离开查验场所的。 6、染疫人在隔离期间、染疫嫌疑人在就地诊验或者留验期间,擅自离开隔离场所或者诊验、留验场所的。 7、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8、其他违反应受国境卫生检疫义务,可能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一、危害公共卫生罪有什么罪名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以下罪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式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国境卫生检疫的正常管理活动。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是指入境、出境时采取逃避、蒙混或者其他手段,不接受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人身或者物品的医学检查、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以及其他违反国境卫生检疫义务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存、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播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