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公和小三生了一个小孩,如果没有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法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但可以离婚,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主张多分共同财产。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明卜贺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弊搭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激派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法律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即使老公小三有了孩子,但是俩人没有领证,没有对外人以夫妻名称生活,而当事人和丈夫还是合法夫妻的话,那么就不能以重婚罪来判别。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