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没有给我们交公积金可以投诉吗 |
释义 | 职工投诉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可通过电话、网上或邮寄投诉。投诉材料包括投诉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据和工资收入证据复印件。管理中心将督促单位主动补缴,若拒绝改正,职工可到管理部进行现场投诉。法律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法律分析 职工投诉单位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投诉: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邮寄投诉。职工可向管理中心邮寄材料投诉单位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材料包括:投诉书;投诉人身份证据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据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据复印件。复印件应逐页签字并注明”与原件相符”职工通过以上方式投诉,经管理中心督促,被投诉单位主动补缴的,将及时告知投诉职工处理结果;若单位拒绝主动改正的,管理中心将约请投诉职I持证据材料到管辖管理部进行现场投诉,现场投诉。职工可以持证据材料直接到单位开户管理部投诉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材料包括:投诉人身份证据原件、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据原件、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据原件、复印件。若被投诉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职工可到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结语 通过电话、网上和邮寄投诉等方式,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诉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据复印件和工资收入证据复印件。如果单位被督促后主动补缴,管理中心将及时告知职工处理结果;如果单位拒绝改正,职工可持证据材料到管理部进行现场投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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