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致人轻微伤能否构成中止 |
释义 | 犯罪分子在抢劫的过程中有中止行为的,致人轻微伤的,可以构成中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规定抢劫罪的既遂情形,这个意见是这样规定的: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同时《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可以知道,犯罪分子致人轻微伤的,在造成伤害这一块就不能算既遂了,这个时候应当看犯罪分子是否取得财物,有抢劫到财物的,就构成既遂了,不能构成中止了,未取得财物,并且符合中止情形的,就可以构成犯罪中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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