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工伤程度。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认定工伤,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根本没有业执照的,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