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分公司注册资金可以超过总公司吗 |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金,因此不会存在超过总公司的情况,而子公司则需要注册资金。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注册资金能用吗 公司注册资金能用,但不可以用于个人。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企业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注册资本可以理解为在公司设立初始,股东愿意并能够承担公司责任的限额,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股东的投入程度和公司承担责任的能力。因此,对于注册资本,公司必须遵守这样三大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不变原则以及资本维持原则。 简单来说,可以理解为公司资本需要明确,对外要进行公示,以及在公司经营过程中,除非根据法律规定、并依照严格的程序,否则不能减少注册资本。因此,一旦股东将注册资本缴纳到公司,注册资本就属于公司的财产,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股东不可以取出来归个人使用,但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如果取出来归个人使用,则可能构成抽逃出资、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取出来吗 可以,但不可以用于个人。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企业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注册资本可以理解为在公司设立初始,股东愿意并能够承担公司责任的限额,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股东的投入程度和公司承担责任的能力。因此,对于注册资本,公司必须遵守这样三大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不变原则以及资本维持原则。 简单来说,可以理解为公司资本需要明确,对外要进行公示,以及在公司经营过程中,除非根据法律规定、并依照严格的程序,否则不能减少注册资本。因此,一旦股东将注册资本缴纳到公司,注册资本就属于公司的财产,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股东不可以取出来归个人使用,但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如果取出来归个人使用,则可能构成抽逃出资、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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