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满足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经预缴过 个人所得税 情况,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办理退税。 2、纳税人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的,但是预缴税款时没有进行扣除。 3、纳税人收入为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满足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已高出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条件。 法律客观: 《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