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协议在过户前是否有效? |
释义 | 赠与协议无过户合同有效,但行为无效。赠与权利的转移需办理过户登记,未过户所有权不转移。父母与子女的赠与协议无公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即有效,包括真实意思表示、民事行为能力、内容合法、形式符合要求等。民法典规定民事行为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可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也可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 一、赠与协议没过户有效吗? 赠与协议没过户合同有效,行为无效。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与他人签订赠与合同实施赠与,赠与权利的转移一般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未办理过户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父母与子女的赠与协议没公证有效吗? 父母与子女的赠与协议没公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具体有:赠与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赠与协议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赠与协议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和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协议未经过户登记不会导致产权转移。而父母与子女的赠与协议若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如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即使未公证也是有效的。在合同形式方面,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协议的效力与过户登记和公证并非必然相关,而是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要求和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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