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要求给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人支付抚养费? |
释义 | 如果无劳动能力的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其子女的,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处在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状况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抚养费一般要付到子女成年时为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吗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下落不明怎么离婚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到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办理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如何要求管辖权 一方下落不明的诉讼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方下落不明的还要给抚养费吗 一方下落不明的,仍然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一方下落不明怎样离婚 一方下落不明的,则双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需要没有下落不明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已经满两年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这样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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