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犯罪中止民事审理可以吗 |
释义 | 本题主要讨论刑事犯罪中止民事审理的问题以及对应的司法程序。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在一定情形下可以中止民事审理,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法人终止等。其次,对于法院中止审理的裁定不服的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因此,本题答案为:刑事犯罪中止民事审理需要中止审理,当事人对法院中止审理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 法律分析 一、刑事犯罪中止民事审理可以吗 1、需要中止审理。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对法院中止审理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吗 1、可以上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拓展延伸 -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诉讼。因此,对于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参加诉讼,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这是民事诉讼法对于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处理方式。 结语 本文讲述了刑事犯罪中止民事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对法院中止审理裁定不服时的上诉权利。从中可以得出结论: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中止审理的裁定不服时,有权利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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